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蘿莉塔》我愛妳。

《蘿莉塔》 Lolita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
三采出版社
【註(20161105):雖然在幾年後還回來修改之前寫的心得實在有點那個,但是對翻譯的部分其實我一直有點不安在,雖然我喜歡三采的翻譯(譯者為陳錦慧),不過事實上我也只看了三采的版本,對原文也沒有深入去了解,也沒有想要在互相比較各版本譯文的打算。因此在今天發現各版本譯文其實有些爭議,所以我決定將這個一直存在的疙瘩處理一下。

我不會收回我對三采譯本的喜好與讚賞,因為事實上我看這本文字密度這樣高的書時確實沒有什麼障礙,也可以感受到敘述的美感,而讓我更加佩服這個譯本的原因之一是因為我可以接連看一百頁(個人當時評分標準XD)。

但若有誤譯還是其他深入研究才能知道的錯誤的話,那倒另當別說。】



韓伯特・韓伯特,一位四十歲的歐裔文學教授,在美國一小鎮與年僅十二歲的朵拉芮絲相遇。
為這十二歲少女深深著迷的韓伯特,想盡方法成為了少女的繼父,更在少女的母親去世後,想方設法成為了少女唯一的依靠。
在拐騙、誘惑、慾望之間,這二人開始了長達數年的漂泊之旅。


要寫《蘿莉塔》的心得實在是太緊張了,但又想說好不容易看完了,來寫些東西吧!
所以下面是我淺薄的感想,請多多指教。
還有,請原諒我腦袋記性不好的問題,上頭會寫數年是因為我忘了究竟是兩年還是有到三年呢?說起來,《蘿》這本書的簡介好難寫。(簡介苦手)

我總共花了一學期才看完《蘿》這本書,而且絕大多數都是在火車上看完的。美美的封面也被我弄得有些破破爛爛。
會花這麼久時間看,有幾個原因,其一,這實在不是本很有趣的書,如果是想要看有趣內容的人,應該會再翻開幾頁後就將他丟一旁。其二,我在這期間還看了其他書,所以非搭車時間都在看其他書。其三,密密麻麻的文字會讓人沒什麼動力開始看。

一開始會想看《蘿》這本書,是因為這是現在很普遍的蘿莉這詞的來源,想說平常都在使用,那麼就來看看他的來源吧~

蘿莉塔(Lolita)是韓伯特對朵拉芮絲(Dolores)的暱稱,平常韓伯特還會叫她小蘿( Lo)或是朵莉(Dolly),朵莉比較是外人稱呼朵拉芮絲的暱稱。

韓伯特.韓伯特(Humbert Humbert)喜歡九到十四歲之間的女孩,但不是說只要年紀在這之中的都可以,而是在這群女孩之中,會有一些人擁有比較成熟、稚氣中帶著些邪惡(?)氣質的人,而他稱呼這類女孩為「小魔女」(nymphets)。
美貌不是判別的標準,而粗野的舉止(套某些人的話來說)同樣也無法減損她們身上的某種神祕性:那種精靈般的優雅,那種飄忽、難以捉摸、詭譎多變、令人魂飛魄散的潛藏魅力,讓小魔女們與同齡女孩們截然二分。                     頁二〇 
而讓韓伯特使勁千方百計也要在一起的蘿莉塔,當然就是小魔女。

朵拉芮絲・海茲(Dolores Haze)與韓伯特相遇時是十二歲,粗魯、頑皮,情感的表達很直接,說起來絕對不是什麼乖孩子,與韓伯特之間的關係,雖然是被韓伯特帶在身邊,也被騙說離開他會怎麼樣,看起來像是較弱勢的,但是彼此間主動與被動,偏向主動方,主導著彼此的關係。

故事一開始,是一個契子,評論著這本書。因為實在是太像樣了,所以一開始我還在想說,這是小說嗎?這是小說吧?但是接著又開始韓伯特的自白,因此我又翻到封面,確認作者的確是納博科夫,確定這本書是以韓伯特自白的形式寫成,而不是什麼韓伯特.韓伯特寫的書。
現在想想,我當時是在想什麼啊?為什麼會犯傻成這樣?

由以上可知,本書的形式韓伯特的自白(分二部,第一部是前情提要?就是韓伯特自身的介紹,還有剛認識蘿莉塔時的等等;第二部是兩人開始旅行還有之後的發展),加上一開始以契子身份出現,他人為這本書(韓伯特的自白)寫的評論,裡頭有故事裡角色之後的發展。

《蘿》一書的文字運用很藝術性?因為是自白形式,所以很多地方都是韓伯特自己的想法形象化之類的描述,本來想說,橫斷美國之旅,那應該會有看到什麼景色吧?但是基本上是沒有的。
雖然有寫到他們去到哪裡,但也僅止於此。

冬天在沙漠裡,夏天在崗巒丘陵,杏花盛開著。雷諾,內華達州的沈悶小鎮,那裡的夜生活據說「都市化有成熟」。加州的釀酒廠,裡面有釀酒桶造型的教堂。死亡谷:史考特城堡;某個羅傑斯耗時多年收藏的藝術品;美麗女演員的醜陋別墅;死火山上的史帝文森腳印。  頁一八八

就像上述這種感覺。我隨意翻的這頁,這種調調的敘述文字就維持了一整面。

雖然這本書題材上很禁忌,但是全書沒有什麼猥褻的言辭,就如同作者後記所言,他想寫的是本藝術,沒有想探討說,這本書是在說什麼,作者這樣安排的用意是什麼?隱含在故事背後意義又是什麼?這些很常見的問題。
而是訴說出這個故事本身就是作者的目的,因此想在這書裡找到什麼道德寓意(藉由這種令人髮指的故事反諷什麼),或是其他什麼東西的人,恐怕會很失望吧?(或是根本連看也不會想看)

就如我前頭說的,這本書的內容實在無法以有趣來形容。要說他的優點的話,就是文字敘述很優美(關於這點,譯者實在是很厲害)。

我在看《蘿莉塔》之前,已經看過了《香水》(幾乎沒有對話,描述味道居多)、《過於喧囂的孤獨》(老實說我那時看沒看很懂,公車上閱畢)、《阿特拉斯聳聳肩I》(看得我也好累啊,文字密集度高)、吳爾芙的《海浪》(意識流好可怕)所以對文字的忍受度(?)、耐力有些信心,因此我才可以接連看個一百多頁,所以平時文字閱讀量沒很重的人,或許在看這本書時會很辛苦吧。




大概介紹了書的情形,接下來就來說說我看這本書的感覺吧~(想什麼說什麼,不防雷!)



蘿莉塔,我生命的光芒、我胯下的烈火,我的罪,我的魂。蘿─莉─塔:舌尖從上顎下滑三步,第三步,在牙齒上輕輕點叩。蘿,莉,塔。  頁一〇
我超愛這一段的,雖然很變態,但是節奏感很棒!


一開始看時,對於主角對少女的那些想法等等等等,感到有些困擾。想著說,如果我是男的,閱讀這些時會不會比較不會有這些抵觸。

關於夏綠蒂(朵拉芮絲的媽媽)

說起來夏綠蒂對小蘿實在沒有很好,看起來也沒喜歡小蘿的感覺,另外也時常嫉妒韓伯特(長相好像很受歡迎)跟蘿莉塔之間的關係,因此我實在沒有很喜歡夏綠蒂(她還為了調開蘿莉塔把他送到營隊,和打算送她去寄宿學校,關於這點韓伯特當然緊張地開始想該怎麼阻止)
只是就算是這樣討人厭的「媽媽」,但當韓伯特告知蘿莉塔說她媽媽已經死了,她哪裡也去不了時,還是興起了,就算夏綠蒂多麼的討人厭,她還是小蘿的「媽媽」啊!雖然會因為討厭蘿莉塔而打算送她到寄宿學校,但是應該還是不會做出些傷害她的事情吧?(這不確定的語調是?)

再來是關於韓伯特與朵拉芮絲之間的進展。
一開始韓伯特是那種享受不經意下的碰觸,還有假借什麼名義碰觸對方,到後來打算用藥來迷昏對方(韓伯特有些精神疾病,他假借一些原因,跟醫生拿的藥,還用過夏綠蒂來做實驗),但是當夏綠蒂去世後,他帶著小蘿到旅館去,卻發現藥對小蘿沒用。
但是!
但是!
一早起來的小蘿卻對韓伯特說,「你小時候從沒做過?」
因此由朵拉芮絲主動,他們就發生了關係。

看到這裡啊,我有些被炸到了~(吶喊著「他們做了!他們做了!」)我還以為只會發展到精神上的變態,但沒想到直接是肉體關係啊?
另外就是,美國青少年的性觀念好早熟喔?(或許台灣也差不多,大概是國中的年紀?但其實也可以說是小六誒),小蘿在參加營隊的時候,其實就跟別人有關係了(純粹是肉體上,一點精神交流都沒有)。而且書裡寫說,她們對性知識的認知,其實一開始是從同性間開始的。(實在記沒很清楚了)

雖說作者是俄國人,但是應該也有做過一些調查吧?
果然歪國人就是可怕(?)
話說,這種非英語系國家的人,因為逃亡關係所以開始以英文來創作,每次看到這類作家,都覺得超強。

關於韓伯特這一角色,說起來應該是對他反感的吧?尤其在他們旅途中的部分,更是對韓伯特反感到了極點,可是到了故事最後,他表現出的對小蘿的愛,卻讓人為他感到惆悵。
他沈浸在小蘿帶給他的所有一切,卻又為剝奪對方的一切感到自責,但是在慾望和罪惡感之間,他還是臣服於慾望裡頭。
這或許是人常常會做的事,就算知道那是錯的,就算為這作為感到痛苦,卻還是會沈溺在那之中,在痛苦與快感中打轉。

可是看到故事最後,卻又無法完完全全的討厭韓伯特。
韓伯特是愛著蘿莉塔的,但是他的愛卻毀了對方的一生,就像在最後當韓伯特見到已嫁為人妻的蘿莉塔時的替蘿莉塔補充的自白「他讓我心碎,而你只是讓我人生破碎。」(頁三四四)(那個他就是最後帶蘿莉塔離開的人,也是故事後頭提供一些懸疑成分的傢伙)
最愛的人的人生被自己給毀了,那種惆悵感真是讓人無法很直接了當地對韓伯特說:「你活該!」

雖然我看到後來真的很想這樣對那個傷心老傢伙這樣說。

整本書看下來,讓我對「蘿莉塔」這一名詞有了不同的感覺(雖然我覺得現今的蘿莉塔跟最初的蘿莉塔已有不同,但這其實也是無可奈何的事),而且敘述方面雖然有時會不耐煩,但是真的很精彩,尤其是到後頭,真的是一股氣的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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